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價值創新  【經營方略】藍海風雲再起,價值創新方略引領事業重返榮耀!

一、價值創造:

    依《策略經濟學》觀點,價值創造(V)包括生產者利潤及消費者剩餘。   

生產者利潤取決於商品價格(P)減去成本(C),

消費者剩餘取決於商品的利益(B)減去價格(P),

價值創造=消費者剩餘+生產者利潤,即V=(B- P)+(P-C)=B-C

客戶期望利益(B)越高、價格(P)越低,以獲得較高消費者剩餘(B-P);

製造商期望價格(P)越高、成本(C)越低,以獲得較高的生產者利潤 (P-C)。

當價格確定後,價值創造(V)取決於提高利益(B)或降低成本(C)

從顧客利益觀點採價值差異化、策略定價模式與選擇性降成本;

透過差異化與創新方式提高產品附加價值,開拓新市場、擴大新需求,既創造消費者最大剩餘,提供顧客實質利益,也獲得較高的生產者利潤。

二、競爭優勢策略:

麥克‧波特於1985年著《競爭優勢》一書倡導價值鏈概念,將企業經營活動分為主要活動與支援性活動兩類價值活動,價值鏈各項活動是企業為客戶提供產品與服務及創造價值的基礎,即構成企業競爭優勢的基本單位

競爭策略強調需透過追求差異化或改善營運效益來強化企業的「競爭優勢」。企業通常必需在低成本領導策略、差異化策略與專注集中策略間做最適化選擇,以「競爭」為中心的策略思維無法兼顧消費者利益與生產者利潤,實際上是一種「紅海策略」模式。 

  三、價值創新策略:

金偉燦與莫伯尼於 2005年合著《藍海策略》一書倡導以「價值創新」為基石的「藍海策略」,認為事業經營者不宜執著於以競爭為標竿,而應當擺脫既有競爭,創造沒有競爭對手的新市場空間,讓企業同時追求差異化與低成本,為顧客提高實質的利益,也為企業開拓一片屬於自己的藍海新領域商機,兼顧成長與獲利。企業必需經常自我檢視實現價值創新的四項行動方案,釐清本身營運策略的新價值曲線定位: 

(1)刪除(Eliminate): 刪除某些不必要或不適用的因素。

(2)減少(Reduce):減少顧客較不重視因素至遠低於產業標準。

(3)提升(Raise): 提升顧客較重視因素至遠高於產業標準。

(4)創造(Create): 創造目前產業或市場上從未提供的因素。

 

刪除與減少行動方案有助於改善成本結構、樽節費用,為企業增加利潤;提升與創造行動方案可為顧客創造新價值,進而擴大市場新需求,一旦新需求達到規模經濟數量時,即可促使生產成本降低,發揮整體價值創新之系統化綜效。

資料摘自:   

洪世澤《運用專案管理 實現價值創新》,2012現代管理與創新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(共10頁). (ISBN 978-986-85790-X-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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